近日,有网友曝光了赵丽颖的一组童年照,里面有其与家人的合影,赵丽颖在该微博评论请网友删除。随后,赵丽颖又更新微博怒斥:“随意跑到人家里拍照片很没有礼貌,请删除。”
这一事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。有的网友义愤填膺说到:这种打着采访名义进到演员家里,未经过同意就擅自拍照并公开发布演员隐私照片的行为是不正确的,值得谴责。而有的网友则满不在乎的说到:你本来就是演员,是公众人物,哪里来的隐私可言。
隐私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,当事人不愿让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。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确立的隐私权,包括通信秘密权、个人生活秘密权(指公民对财产状况、生活经历、个人资料等私人信息享有的禁止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)等。
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,但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,是享有个人隐私权的。赵丽颖的私人照片属于个人私生活范畴。她在照片曝光后直接表明了自己不愿意将这些照片公之于众,显而易见,拍照者涉嫌侵犯了赵丽颖的隐私权。任何行为如果建立在他人肉体和精神的痛苦之上,必然会被人所鄙视和唾弃,因为人所追求的永远是美好和光明的事物。
我们作为普通民众,面对涉及明星隐私的花边新闻,应保持自己的立场,拒绝二次传播。面对非法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应保持批判态度,不支持,不鼓励。
而作为网络平台及新闻媒体等则应加强监管,拒绝刊载这些通过违法行为而获得的新闻。
同时,也希望加强新闻立法步伐,将新闻舆论监督权的保护,公民知情权的实现,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,从而更加尊重和保护明星等公众人物的隐私权。